国际物流货到港了,客户却迟迟不提货,除放
不少跨境电商朋友会遇到这种情况,货到港了,客户却迟迟不提货,这个时候,是退运还是弃货呢?无论哪一种,都会让自己损失惨重!那么,通过以下两个案例,我们来看一下应该如何应对这类问题!
案例1
货物到港后,客户没有提货,船公司要求退运,让我们承担所有费用。
年7月底,两批货物运抵马来西亚巴生港。8月中旬,两批货物分别到港,但客户直到9月中旬才提货。货物到达港前,我们提醒客户货物即将到港,到达后,我们提醒客户提货。
8月中旬,货代告诉我,客户还是没有提货。我一直在敦促顾客提货。每次顾客总说当天去接,但一直到9月中旬才走。客户不提货是因为什么原因不和我们沟通。永远都是“我今天来取货”。
当时,拼箱公司不耐烦了,给我们下了最后通牒。让我们最后一次通知客户。如果客户不提,会退回给我们,产生的滞期费等费用由我们支付。
分析和建议
如果外国客户公司破产或者货物到港后延迟一个多月提货,产生大量费用,客户显然不会提货。我们要求货代向船公司说明我们已经弃货,但是货代说弃货至少要半年。
然后,问题来了。半年后的港口成本估计是个天文数字,国内工厂肯定负担不起。商品的价值也很低,未来的成本肯定会比拍卖的商品价值高很多。具体问题如下:
1.船公司会追究这些滞期费、滞期费和码头费吗?
2.是求助货代还是外国客人还是国内工厂?
3.如果他们付不起,船公司会走法律程序吗?
那么,如何处理出口国外的废弃物品呢?
1.自愿弃货
首先,让你的货运代理向目的港的代理寻求帮助。先将收货人改为指定代理人,再以代理人名义弃货。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如果不更换收货人,托运人单方面弃货应该很难。然而,在这种变化之后,这个目的港的代理人将不得不承担很多责任,包括放弃货物的成本和责任。这个条件必须和货代协商,别人是否愿意帮你做这个,你要承担多少?
2.转售
看看能不能在目的地国家找到其他买家,把提单的收货人换过来卖给他们,当然一定要打折。这样做也有很大的限制。一是产品是否定制,是否难转售,二是找愿意接手的客户。
3.忽略它
那就什么都别担心。让你的货运代理承担所有责任费用。这是最会骗人的,也许你会没事,但是货代和接你货的公司会倒霉。关键是这不是别人的责任。当然,对方也可能会跟你打官司,这很可笑。根据《海商法》第86-88条,收货人出了问题,必须找托运人承担费用。
4.退运
您可以先将货物退回保税区,在中国储存。如果有原货物发往国外的新订单,或者有检验、维修、保税加工的保税仓库进行改变包装、重新贴标签、换壳等简单加工,新订单将发往国外。保税区相当于国外,货物返回保税区检验维修时无需办理进口申报,因此无需向海关申请退货、纳税或向海关缴纳保证金。
国内出口商品,尤其是电子产品、小家电等。,有很高的修复率。传统的返厂维修方式需要面对海关、商检、国税等诸多繁琐的手续。利用保税区通关优势,可以快速解决修复问题。
保税区有“国内通关”的政策,即在国界以内,但不在国内海关管辖范围内。从中国进入保税区的货物等于出口,从中国进入保税区的货物等于进口(需报进口通关),地位与中国香港相同。
所以,从国外退运货物到保税区,就是货物留在国外,还没有进行进口申报,不需要向海关申请退运,退运到保税区的货物是免税的,可以再出口。
我们来分析一下退回保税仓库存储和维修的优势:
A.手续简单
无押金、免税、免检、商检和报关。只需向我司提供标注的包装、件数、金额、净毛重,QP系统即可申请维修,并在维修区域进行记录。
B.时效快
货物到达港深码头后,第二天我司可以安排运输集装箱拉回到保税仓库进行维修。工人无需签证即可自由进出加工区,维修后再从香港或深圳转口。
C.成本低
工人和维修场地的成本远低于香港或国外的维修。
案例2
客户破产,债权人控制货物,货代索要仓储费。
我们有一批货与客户做的是CFR,货物于去年7月抵港。由于客户破产,与债权人发生纠纷,货物无法提货。我们的货款已全部收到。然而,目的港的代理商向我们的国内代理商索要仓储费和滞期费,我们的代理商向我们收取了这些费用。国内代理手里有我们的出口退税单据,对方不会据此发货,很快就会申报退税。这件事还没有解决,很难。现在外国代理人威胁要拍卖这些货物。他们有这个权利吗?这件事在法律上是对是错?
分析和建议
分析:
首先,让我们明确一点。作为托运人,你确实有义务支付这批货物的仓储费(作为第二责任人,只要CONSINEE不支付,你就必须支付)。
其次,货物到港后,这批货物的所有权属于CONSINEE。如果货物要废弃,CONSINEE应该先写一份书面声明,然后轮到SHIPPER写。
第三,没有法律支持货代扣留你的核销单。只要他们上法庭,肯定会败诉。
第四,码头发生一定数额的仓储费后,对方港口确实有拍卖货物的权利,但拍卖所得在先支付仓储费后支付给其他债权人。(当然,如果拍卖收益不够,SHIPPER和CONSINEE有义务补足仓储费。)
最后,如果如你所说,货物已经被客户的债权人控制,那么债权人应该作为CONSINEE的客户支付仓库租金。(理论上,你的客户作为CONSINEE,并不是先收货,他的债权人无权控制货物。如果他收到了货物,那么货物的主人就是他,而不是你。当然,不同国家的法律可能不一样,所以只有你的客户知道当地的法律。)
讨论:
货物到港后,如何在没有客户付款的情况下退回或转售给他人?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有这个规定。当进口货物到达港口时,货物的管辖权将移交给海关。为了保护买家的利益,海关不允许收货人以外的任何人随意触碰货物。
这给卖家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当卖方未能收取全部货款并想控制货物的权利时,他发现他可能同时面临着金钱和货物。
因为无论您想要退货还是转售,都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
原收货人出具委付声明;
原收货人明确告知卖家拒绝付款!
这样一来,有些买家就会一直拖着,永远不会说不付款,让你抓不到证据就弃货申报?想都别想!
所以卖家只能看着时间一天天过去,直到货物被海关拍卖!
所以我给出了两个方法:
1.找一个很有实力的货代,我指的是目的港的货代。富皇美运可以帮助解决一些问题。我的朋友曾经成功解决了美国的货物问题。
2.找参赞,有人成功过,但是大部分,几乎联系不上。
其实这些都是没有更好的办法中的办法了。
不过,今天我想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实践证明,另一种方法是有效的。
我建议一个朋友在合同里写下这一段: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是看提单复印件支付余款。如果买方(具体名称)在看到提单副本后10天内未付清余款,将视为买方自愿放弃对货物的权利,买方同意托运人可以独立处置货物。
或者:
如果买方(具体名称)在看到提单副本后10天内未能付清货款,该条款将自动激活:买方(具体名称)自愿放弃对本提单中货物的处置权,托运人可以自由处置、退货或转售给任何其他第三方!
记住,一定要让客户签收!
很多人会说,客户怎么签?
如果客户是一个认真的商人,如果不是有意欺骗你,他肯定会签字,因为这是一个正常的合同条款,不会损害客户的任何利益。
因此,当客户没有支付货款时,合同将起作用。朋友把合同给了当地代理人,代理人把合同给海关看,海关就放行了。
我不知道是否所有的海关都会认可这种合同模式,但既然有成功的希望,我们就必须%做到。
有人可能会说,为什么要看提单复印件付款?%之前做TT不是很好吗?谁不想做无风险的生意?如果你能做到TT之前,谁会做什么看到提单副本付款,谁会做信用证,谁会做DP甚至OA?
竞争,无奈!就像一个老大哥评论我的脸是奴才,因为我说先表达出来,再提问,因为我说即使客户的信息不完整,也要先传递价值,再问具体配置。如果最低限度的外贸工作可以算是奴隶,那接受这些非TT支付方式的人不也是奴隶吗?
坚持自己,只做从前的TT;坚持自己,只做高价值;坚持自己,等客户主动,绝不主动!也许这才是真正的英雄,但我现在做不到。除了一些顶尖高手,还有多少人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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