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起,马来西亚在财富分配和外资管理
引言
马来西亚的经济成就尤其是最近几年的突飞猛进,主要得益于历届政府尤其是马哈蒂尔政府的经济政策和有关的社会政策,包括促进民族合作、吸引外国投资以及协调政府管理职能与市场调节机制的关系等等。不过,这些曾经取得积极效果的政策,也对马来西亚的经济造成一些负面影响,尤其是外资政策的双重效果比较引人注目。
此外,马来西亚过对教育和科研的重视程度不够,近年更因此而大吃苦头。马西亚正在总结经验并改进缺陷,以争取继续保持强劲的经济发展势头,实现其年的宏伟目标。马来西亚政府在经济领域的职能主要表现为它对国内市弱经济的宏观调控,比较成功的方面包括财富分配政策、外资管理政策、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政策以及控制通货膨胀的措施,表现欠佳的方面包括人力资源的培训问题。
财富分配政策
马来西亚在年发生比较激烈的民族冲突之后,为了缩小贫富差距,于70年代初推行“新经济政策”。它的主要内容是“股权配额制”,即规定私营公司必须为马来人预留全部股票的30%,其目的是保护马来人的经济利益。此外,政府还以专项基金、低息贷款和税收优惠等手段大力扶持马来族企业。
但是,这一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难以克服的障碍:为马来人预留的30%定额股票往往不能全部售出,而华人资本又被迫大量外流,导致国内投资不足,经济增长缓慢。80年代中期,初级产品的国际市价大幅度跌落,更使马来西亚经济雪上加霜,于年出现负增长。
在这种情况下,马哈蒂尔政府对“新经济政策”某些规定进行修改,允许华人购买马来人的股票余额,同时以优惠政策吸引外资。此后,华人的经济活力又被调动起来,外流的华资重新回流国内,“啊里(马来人)巴巴华人式的民族联营企业追地开花结果;此时又恰逢日元强劲升值,以日元为主体的外资大量涌入马来西亚,使其经济状况迅速好转,从年开始复苏,-年的年均增长率高达9%左右。
年出台的“国家发展政策”,实际是“新经济政策”在80年代后期执行过程中的修正措施的制度化,但其基本精神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它认为低增长基础上的“公平分配”不能有效地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因此将“发展”问题放到首位,强调经济增长与利益分配的均衡发展,鼓励不同民族之间的经济合作,不再执着于股权结构问题制订这一政策的社会背景是,马来人的经济状况大为改观:持股率由年的2.4%增至年的20%左右,如果加上“土著信托基金”则已达到40%左右;在设计师、会计师和医生等收入较高专业领域的人员比例达到40%以上;在金融系统占据主导地位。
“国家发展政策”实施以后,国内各民族都保持着旺盛的经济活力,为持续高速的增长奠定了基础。政府在强调“发展”的同时,并未放弃消灭贫穷、扶持马来族企业家的努力,但实施方法与过去有所不同:主要依靠策略指导、人员培训和就业照顾,逐步减少直接资助等行政措施。政府通过“商贩发展计划”、“特许营业系统”、“保护性市场计划”和“食品与家具工业长期低息贷款计划”以及设立“新企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土著工业基金”等方案,积极造就“土著工商社会”。
在国营企业私营化过程中,政府对记录良好或潜力较大的马来企业实行倾斜政策。在税收方面,销售与服务税的实施范围不断扩大,低收入家庭的个人所得税免税额逐步上升,从而使富有阶层承担更多的责任,减轻贫穷阶层的负担。
在住房问题上,政府规定房地产公司的新建住宅必须有50%为廉价房屋售价5万马元左右,其亏损由高级住宅盈利来弥补,此外,全员就业(年的失业率为3%)和物价稳定年的通胀率为38%,也有助于显著改善贫穷阶层的生活水平,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比例,已由年的17.1%降至年的13.5%。
外资管理政策
马来西亚政府从80年代中期开始采取大力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政策。当时,国内经济严重滑坡,促使政府痛下决心,更弦易辙,放弃主要依靠民族资本尤其是马来族资本的政策。而日元大幅度升值,日本中小企业在国内的发展空间日益窘迫,不得不向外发展,则为马来西亚吸引外资政策的成功提供了有利的时机。
年颁布的《外资持股指南》规定,外资可以拥有的股权比例主要取决于企业产品的出口比例。只要公司50%或50%以上的产品出口,或雇佣名马来西亚全职员工,而且其产品不与本地产品在国内市场发生竞争,外资股权可达%。
年的补充条款规定,凡不能觅得本地伙伴的制造业与农业公司,只要有20%的产品出口,也可享受上述相同优惠。新开张的旅馆和旅游公司,外资也可拥有全部股权。上述法规的覆盖范围原只包括年10月1日一年12月31日注册或批准成立的公司;年6月规定,它在年之后仍然适用,而且无须考虑公司的生产领域是否有所扩展或深化。
年通过的《外汇管制条例》规定,本国居民从非居民借贷万及万以上马元者,必须征得特别许可。在马来西亚境内,由非居民控制的公司,只要能够证明其至少60%的信用资产(包括商业金融资产)存放于在马境内营业的金融机构,则无需经由外汇管制机构批准即可从马境内借贷不超过0万马元的资金,其来源不受限制。
出口业务可以任何外国(以色列和南非除外)的货币进行结算。此外,政府还为外国投资者提供税收优惠和融资便利,并由政府出面对外资的利益和安全作出保证,截至年10月已与28个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与18个国家签署了投资保障协定。
结语
这些措施吸引了大量的外国直接投资,一年共计多亿美元,占其投资总额的60%左右。外国直接投资在工业化初期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直接促成年的经济复苏及其以后的高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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