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2023年对跨境电商卖家出台新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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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年1月1日起,一年内国外低价值商品总销售价值超过50万令吉(马来西亚货币单位)的网店卖家(无论是国内个人还是国外卖家)都需要向大马皇家关税局注册。

2.从年4月1日起,马来西亚对该国网上销售的低价值商品(LVG)征收10%的销售税。

一、根据大马皇家关税局(以下称“马来西亚海关”)年1月4日发布的公告,从年1月1日起,一年内国外低价值商品(LVG)总销售价值超过50万令吉(马来西亚货币单位)的网店卖家(无论是国内个人还是国外卖家),必须进行卖家注册。

卖家注册要求

二、根据马来西亚皇家关税局(马来西亚海关)年1月6日发布的公告,从年4月1日起,马来西亚将对该国网上销售的低价值商品(LVG)征收10%的销售税。

马来西亚海关公告摘录

(一)低价值商品(LVG)范围如何确定?

低价值商品(LVG)范围是:来自马来西亚境外的商品,在网上以不超过令吉的价格出售,并通过空运、海运或陆运方式带入马来西亚,包括纳闽、浮罗交怡、刁曼岛、邦阁岛和自由区等特殊区域。

(二)LVG销售税的税率是多少?

低价值商品(LVG)按10%的税率征收销售税。

(三)LVG销售税的计税价格包括运输和保险等费用吗?

LVG销售税按商品的销售价格征收,不包括运输和保险费用,也不包括出售商品时应征收和应付的任何税款或关税。

(四)年4月1日抵达马来西亚的商品是否被征LVG销售税?

年4月1日后,从线上购买国外进口商品(少于令吉)将会被征税。

在年4月1日前购买,但是在4月1日以后抵达大马的进口商品不会被征税。

如果需要马来西亚海关上述公告官方原文,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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