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外投资国别地区营商环境指南
一、经济概况
01
宏观经济
尼日利亚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尼日利亚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下滑1.92%,但第四季度GDP同比增长0.1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年尼日利亚经济将实现1.5%左右的增长。
02
对外贸易
据尼日利亚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年1-12月尼日利亚对外贸易总额为32.42万亿奈拉,同比下降10.3%。其中,出口12.52万亿奈拉,同比下降34.8%,进口19.90万亿奈拉,同比增长17.3%。(年7月21日,1尼日利亚奈拉=0.美元。)
尼日利亚主要出口对象国为印度、荷兰、西班牙、法国、南非等国家,主要进口来源国为中国、荷兰、南非、比利时、美国等国家。尼日利亚主要出口商品为原油、天然气、拖轮及顶推船、可可豆等,主要进口商品为石油产品、特殊用途船只(灯船、火浮)、小麦、汽车等。
03
吸收外资基本情况
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布的《年世界投资报告》,年,尼日利亚吸收外国直接投资32.99亿美元,截至年,尼日利亚的外国直接投资存量为.18亿美元,是非洲第三大外国直接投资目的地。
根据《尼日利亚外国投资报告》,年,尼日利亚的外国投资主要来自于欧洲和美国,二者对尼投资的比重约占尼日利亚吸收外资总量的75%。外国投资主要集中在尼日利亚的金融、制造、电信、服务业、贸易、农业、石油和天然气等领域。年,外国投资主要分布在拉各斯州、阿布贾、克罗斯河州、贝努埃州、阿达马瓦州、奥贡州等地,其中排在第一位的拉各斯州吸收的投资金额为.72亿美元。
-年尼日利亚吸收外国直接投资金额
04
营商环境
(1)世界银行评价:
世界银行发布的《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尼日利亚营商环境便利度在全球个经济体中排名第位,比年排名上升了15位。
(2)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举措:
一是完善投资促进法律法规。尼日利亚年颁布了《尼日利亚投资促进委员会法》和《外汇(监督等事项)法》,这是尼日利亚管理外商直接投资的两部主要法律。此后,尼又先后出台多部涉及外国直接投资的法律,包括《公司和相关事务法》《尼日利亚出口加工区管理局法令》《国家技术引进和促进办公室法》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在石油领域和政府采购方面有特别限制外,尼对国内外资本实行无歧视待遇。投资者的资产不会被政府国有化或非法征用,并可以自由转移资金。外国投资者通过获得许可证的银行转移到尼日利亚的外国现金或资本,可以投资任何企业或证券。
二是提供投资者“一站式”服务。尼日利亚投资促进委员会是联邦政府负责鼓励、促进、协调国内外投资者在尼投资的机构。该委员会设有“一站式”投资中心,各相关政府部门在该中心设立办事机构,为投资者发放经营许可,提供有关投资环境、法律法规、特定行业领域投资要求等信息,办理与投资相关的各种手续,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目前在中心设立办事机构的有27个政府部门,公务事务委员会、尼日利亚移民局、尼日利亚海关署、联邦税务局、国家技术获取和促进办公室、国家食品和药品管理控制局、尼日利亚中央银行等。
三是成立工业、贸易和投资部。年,尼日利亚政府参照英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模式,将原有的商业和工业部重组为工业、贸易和投资部,将投资事务纳入管理范围,强化投资政策的推行和投资事务的协调合作。该部出台了尼日利亚工业革命计划、国家企业发展计划及有关贸易政策等,创造有利于投资、工业化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推动尼日利亚经济增长。
四是成立改善营商环境总统委员会。为减轻官僚主义对营商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尼日利亚营商环境便利度,实现到年将尼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便利度的排名提高至70名以内的目标,年7月,尼日利亚总统下令成立改善营商环境总统委员会。该委员会每月召开例会,并根据需要举行特别会议,调查投资瓶颈,发现应进行改革的领域。该委员会还专门设立线上平台,接受公众意见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就在尼营商事宜进行反馈。成立以来,该委员会已推出项改革措施,包括采用电子许可进行文件注册登记使开办企业变得快捷;通过在网上公开所有相关文件、收费价目表、预申请要求等,增加了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透明度;允许借款人检查自己的信用信息并向银行、金融机构和借款人提供信用评分,方便了获取信用信息;使用中央电子支付系统,使缴纳各项联邦税变得简便等。
05
多双边经贸协定
尼日利亚签订并生效的多边经贸协定主要有:《西共体关于投资的补充法案》《科托努协议》(与欧盟签订)《西共体条约(修订)》《成立非洲经济共同体条约》《伊斯兰会议组织会员国之间投资促进、保护和担保协定》等。
尼日利亚与中国、芬兰、西班牙、塞尔维亚、瑞典、瑞士、意大利、南非、德国、罗马尼亚、韩国、荷兰、英国、法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签订双边投资协定并已生效。
尼日利亚与中国、新加坡、南非、加拿大、罗马尼亚、荷兰、法国、比利时、巴基斯坦、捷克、斯洛伐克、菲律宾、英国、意大利等14个国家签订并批准生效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06
经济园区
尼日利亚有两类经济园区:一是综合自贸园区/出口加工区,共有39个(截至年5月),由尼日利亚出口加工区管理局统一管理;二是石油和天然气自贸园区,共有4个(截至年5月),由石油和天然气自贸园区管理局统一管理。
(1)综合自贸园区/出口加工区
年,尼日利亚通过《尼日利亚出口加工区法》,并成立尼日利亚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开始建设综合自贸园区/出口加工区,促进经济多元化和工业化,刺激出口导向型企业和制造业发展,减轻经济对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的依赖。正式运营的综合自贸园区/出口加工区分布在联邦首都区以及拉各斯州、卡诺州、奥贡州等7个州,其中拉各斯州最多,达到11个。截至年5月,已入园企业超过家,吸引外国直接投资超过亿美元。
39个综合自贸园区/出口加工区中,正式运营的共有20个,未运营(在建、办理运营手续、暂停运营)的共有19个。
尼日利亚部分正式运营的综合自贸园区/出口加工区
任何个人或企业(包括在尼日利亚境外成立的企业),均可向尼日利亚出口加工区管理局申请获得综合自贸园区/出口加工区企业许可证书,在园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75%以上的产品供出口的外向型制造业企业或外向型农场,可获得出口加工企业/农场许可证书。
企业入驻综合自贸园区/出口加工区流程
企业也可在尼日利亚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综合自贸园区/出口加工区。
企业开发建设综合自贸园区/出口加工区流程
(2)石油和天然气自贸园区
尼日利亚共有4个石油和天然气自贸园区,分别是:奥尼石油和天然气自贸园区、瓦里石油和天然气自贸园区(位于三角洲州西部瓦里市)、布拉斯石油和天然气城(位于巴耶尔萨州的布拉斯岛)、艾巴卡石油和天然气自贸园区(位于阿夸伊博姆州的艾巴卡渔业区)。截至年5月,正式运营的只有奥尼石油和天然气自贸园区。
奥尼石油和天然气自贸园区位于尼日利亚南部河流州奥尼港,是尼第一个石油和天然气出口自由区,也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和天然气出口自由区。已入园企业超过家,其中包括一些世界知名的跨国能源企业,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约亿美元。
根据《石油和天然气出口自由区管理规定》(),企业如在石油和天然气自由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向管理局提交相关材料,经管理局批准后进行注册登记。
二、中尼经贸合作
01
双边贸易
据尼日利亚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年,中国超越印度成为尼日利亚全球最大的贸易伙伴。尼与中国贸易额为6.36万亿奈拉,占尼对外贸易总额的19.61%。其中,尼从中国进口5.72万亿奈拉,占尼进口总额的28.76%。
年,中国对尼出口商品主要为机电产品和纺织服装等,进口商品主要为原油和液化天然气等。
-年中国尼日利亚进出口贸易额
02
中国对尼日利亚投资概况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年,中国对尼日利亚直接投资流量为1.23亿美元,同比下降36.7%。截至年底,中国对尼日利亚直接投资存量为21.94亿美元。
在中国驻尼日利亚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备案的中资企业中,包括工程承包企业、投资合作企业、贸易企业。其中,工程承包业务涉及公路、铁路、电力、通信、航空、石油等领域;投资领域主要包括石油开采、经贸合作区建设、通讯广播、固体矿产资源开发、家电及车辆装配、食品饮料及桶装水生产、纺织品生产及加工、农业生产等。
-年中国对尼日利亚直接投资流量
03
中尼经贸合作机制
中国与尼日利亚签署的部分经贸协定
04
境外经贸合作区
中资企业在尼日利亚建设并运营有两个境外经贸合作区/自由贸易区:莱基自由贸易区(以下简称“莱基自贸区”)和奥贡—广东自由贸易区(以下简称“奥贡—广东自贸区”)。
(1)莱基自贸区
基本情况。莱基自贸区是中国商务部批准的“境外经贸合作区”,位于莱基半岛上,距拉各斯市区约50公里,距穆尔塔拉·穆罕默德国际机场70公里,距新建莱基国际机场仅10公里,距西非最大的阿帕帕港仅50公里。南临大西洋,北临莱基湖,占地面积30平方公里,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0亿美元。(相关网站:中国贸促会境外产业园区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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